愛滋寶寶法律問題
愛慈寶寶照護中心
個案實例與面臨之法律問題
(麻煩請各位於09/25演講前先行閱讀並思考唷^^)
(讀越多、想越深、演講的所得就會越多唷~)
2009.09.14
◎主要問題:
一、非社會局轉介安置個案,如碰到案母入監服刑、突然過世、無故失蹤(案母未繳納案主健保費,導致案主健保欠費,就醫需自費),本會如何將案主健保改加保在本會之下?
(中心雖已立案,但健保局表示如無社會局安置公文或案母委託書,無法讓案主健保加在中心之下-非社會局委託安置個案,無安置公文;由家屬自行求助後失聯,無法取得案母委託書)
二、如何在評估案父母不適任時(如案父母屢次進出監所及繼續吸毒),本會就是否剝奪其親權並尋找領養家庭之事屢次向社會局反應請求介入處理,但得到的是社會局的消極應對(尤其是北縣社會局),本會該如何處置,較能符合孩童本身利益,以免影響案主的未來?
◎案例:
ㄧ、96013詹○翔
※簡述:
案父母未結婚,案母未定期繳納案主健保費,雖多次前來探視案主,但後失聯且進監所服刑,導致案主健保欠費,就醫需自費(均由本會支付)。安置期間週末寄養家庭曾捐款協助;因當時本會寶寶照護中心尚未立案,故協助案主健保更加困難。
※尋求資源:
1.1957福利關懷專線、台中縣政府社會局-協助繳清案主健保欠費(11月才可清償掉)、聯繫案生父,溝通DNA、認領、健保事宜、為案主申請弱勢兒少健保計畫(7月才生效)、幫案主開卡,均無結果。
2.台大醫院社工室-協助募款案主健保欠費(慈善團體:禾伸堂、新店溫馨關懷會、慈愛基金會)。
3.健保局弱勢關懷小組-用補助款為案主健保欠費清償掉。
4.照生會-協助案主加保,成功幫案主健保卡開卡。
※辦理獨立加保所須之文件:
1.案母與案祖父母失蹤證明。
2.縣府安置公文。
3.委託安置證明書-證明案主何時安置在本會、本會願意負擔案主每月健保費用、註記日期(2008年4月起)與健保金額(659元)。
4.案母在監證明影本。
二、97020刁○萱
※簡述:
案母與案生父未結婚,案母於本會探視案主時有偷竊行為,照顧能力不足,無穩定工作;案生父週末欲接案主返家,僅管案生父進出監所數次且照顧能力不足,但因取得當時在監服刑之案母的同意書,故週末得以將案主抱回家,曾尋求北縣社會局協助,但也無權介入。
※尋求資源:
1.北縣政府陳情信箱,回信-因法律賦予生母負有扶養之義務與權益,在生母未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之情形下,相關單位實難以強制要求生母讓新生兒持續安置於貴會。
2.新泰區域福利中心-無權介入(無證據證明案母不適任/案生父有案母簽署同意書)。
3.法律扶助基金會-告知同意書有一定效力(案生父雖未與案母結婚且通緝中,但因案母已與案生父簽署週末帶回照顧同意書,本會很難拒絕案生父帶案主回家)。
三、97023詹○羚
※簡述:
案主2008/08/22出生於台大醫院,本會與案母抱案主於9/2入住本會後,案母即聯繫不上,雖已報案協尋並聯繫區域服務中心,仍予以妥善處理,後透過監所得知案母進出北所多次。聯繫上案母,其已為案主報戶口並把戶口名簿、身分證影本與戶籍謄本寄至本會。對出養未有任何決定,雖想來探視案主,但均未出現。因案母未繳納健保費,導致案主健保欠費,就醫均須自費。
※尋求資源:
1.北市政府警察局-2008/09/16報案協尋案母,均無消息。
2.土城區域服務中心-2008/09/08轉介,其發文協尋案母(需半年),處理案主健保事宜,均無結果。
3.台北看守所-得知案母進出所內數次。(關十幾天,均當庭釋放)
4.台北縣政府社會局兒少科-要求案母出面處理。(本會於2009年3月發文至兒少科,月底回文關於下載安置契約相關文件,7月來文確認安置期從2009.03.10至2010.03.09與安置費用為15000元/月,未滿一個月,500元/天)
5.健保局承保業務櫃檯-辦理案主健保加保事宜。(檢附縣府安置公文影本、戶口名簿正本、第五類加保單-需簽名用印、健保成立通知書正本、SW身分證正本、健保申請表)
6.週末寄養家庭-有意願幫忙找尋收養家庭。
7.志工-有意願收養案主。
四、97026許○晴
※簡述:
案主2008年9月15日出生於雲林台大醫院,案母經由醫院社工說明,同意將案主安置在本會。因案主就醫時健保卡無法使用,得知案母健保欠費,因而發文至雲林縣政府社會局尋求協助。案母近日剛找到工作,但表示無法照顧案主,預托阿姨幫忙照顧,社會局表示將與阿姨聯繫,評估其意願與照顧能力。
※尋求資源:
雲林縣政府社會局-協助處理案主健保與後續安置事宜。
成人愛滋面臨權益之問題
1.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規定,愛滋感染者(屬第三類傳染病)死後依規定必須火葬,造成愛滋病之權益受損及加深社會對愛滋病患者之歧視與害怕,其它國家並未有如此之規定。